一、申请转学条件
(一)根据我区目前各公办中小学学位情况,转学申请对象主要面向江海区户籍学生(包括在区外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的江海区户籍学生)。
(二)转入学生的学位安排,不以当年一年级户籍新生地段为依据安排,根据江海区公办学校转入年级的班额情况进行全区统筹安排。
(三)区内公办学校之间,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学生转学。
二、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条件
(一)申请对象主要面向江海区户籍学生(包括在区外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且属于江海区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区内公办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如果户籍所属街道与目前就读小学所属街道不一致的,可以申请入读户籍所属街道辖区内的初中。
(二)各公办初中学校实行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的方式招收新生。各小学负责提供《小学毕业生升学花名册》给对口公办初中进行录取。
(三)各公办初中学校在安排对口小学毕业生后,再视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地段户籍生;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将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