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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领养犬的条件

24小时热点咨询 24小时热点咨询 发表于2025-06-01 19:11:39

  【盐城领养犬的条件】

  个人领养:

  1、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本市居住证;

  2、具有固定住所并独户居住;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一户只能领养一只,重点管理区已经饲养犬只者,不得领养,一般管理区已经饲养两只犬只者,不得领养;

  5、领养人应具备爱心、责任心,无因遗弃或者虐待犬只被处罚的记录;

  6、三年内无犬只被没收或者被吊销养犬登记证的处罚记录。

  单位领养:

  1、一般管理区单位因护卫工作需要的;

  2、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合法身份证明;

  3、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4、设有安全牢固的犬笼、犬舍等设施设备;

  5、领养人应具备爱心、责任心,无因遗弃或者虐待犬只被处罚的记录;

  6、三年内无犬只被没收或者被吊销养犬登记证的处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