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横琴人才补贴办理流程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申请
① 用人单位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5年度引进学历型、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生活补贴”→选择“单位资格审核”点击立即申报,按要求填报用人单位信息及上传申请材料;
② 填写全部资料后,点击“附件清单”(详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5年度引进学历型、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指南.rar),下载《用人单位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用人单位承诺书》并打印,经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点击“确认提交”提交至受理机构。
2、申请人提出申请
① 申请人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可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选择“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5年度引进学历型、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点击立即申报,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申请材料。
② 填写全部资料后,点击“附件清单”(详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5年度引进学历型、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指南.rar),导出《个人承诺书》并打印,经本人签名并按指模后扫描上传至系统,点击“确认提交”后选择用人单位,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3、用人单位审核
① 用人单位使用管理员账号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点击右上角我的工作台→企业审核项目。
② 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材料及其原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填写审核意见并点击“通过”按钮。
4、受理机构审核
若申报被退回,退回信息由系统发送手机短信通知申请人。
出现信息填报不准确、申请材料不规范或者不齐全等的,该申请将被退回,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应材料并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社会公示
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发放补贴
有关说明
1、需两年内提交首笔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自《实施办法》发布之日起两年内提交首笔申请并通过审核;《实施办法》发布之日起之后引进合作区的,应当自在合作区首次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三年内(技能型人才应当自在合作区首次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两年内)提交首笔申请并通过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续领说明
未申领完原横琴新区或珠海市租房和生活补贴类政策的视同已申领《实施办法》第一笔补贴。学历型和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实施办法》规定依次申领第二笔、第三笔补贴;技能人才可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申领第二笔补贴。
3、不重复补贴
已申领完毕原横琴新区或珠海市租房和生活补贴类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本补贴。
4、未缴纳社保需提供税收证明
享受豁免缴纳内地社会保险的境外人才或者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合作区缴纳社会保险的境内人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
5、扣税须知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实际发放的补贴金额已扣除20%偶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