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时间和规则】
各批次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信息、各批次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分两个阶段填报志愿:
第一阶段: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含军队院校、公安政法院校(专业)、航海院校(专业)、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普通类本科批次志愿;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志愿。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普通类专科批次志愿(含定向培养军士)、体育类专科批次志愿和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凡第一阶段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
各批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第1小批除外)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及计划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志愿。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定向培养军士除外)志愿。
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少年班、残疾单招、体育单招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志愿填报,按教育部及我省相关文件执行。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3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符合多项入选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等,结合本人高考成绩以及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考生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个人信息, 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重要提醒】
各位高考考生和家长们,在成绩发布、志愿填报、高考录取等重要阶段,要明辨谣言,谨防诈骗。不要随意发布或提供给他人考生号、身份证号、账号密码、动态口令卡等个人信息,谨防上当受骗;认准教育部门指定的查分方式及网址,不要轻易点击陌生短信、邮件中来历不明的网址链接;切勿听信“提前查分”“更改成绩”“特殊渠道”“内部数据”“计划外指标”“代办入学”等,此类均为诈骗套路。广大考生和家长要从正规渠道了解政策信息,也可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