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月1日至8月31日,9月1日(星期一)正式开学。
普通高中学校:7月3日至8月24日,8月25日正式开学。
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
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全市统一放假时间安排,未经属地教育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后放假,不得擅自推迟和延长假期。假期期间,严禁各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各高中学校在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高三年级学生可提前两至三周自愿到校自习,期间教育教学资源免费向学生开放。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月1日至8月31日,9月1日(星期一)正式开学。
普通高中学校:7月3日至8月24日,8月25日正式开学。
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
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全市统一放假时间安排,未经属地教育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后放假,不得擅自推迟和延长假期。假期期间,严禁各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各高中学校在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高三年级学生可提前两至三周自愿到校自习,期间教育教学资源免费向学生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