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靠父母落户东莞办理条件:
父(母)为东莞户籍,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非东莞户籍子女,可投靠父(母)入户东莞。
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通字[2021]12号)
(三)《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关于重申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技校)学生办理户口若干问题的通知》(广公(治)字〔2004〕265号)
(四)《关于妥善处理有关户口问题的通知》(粤公通〔2012〕45号)
投靠父母落户东莞办理条件:
父(母)为东莞户籍,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非东莞户籍子女,可投靠父(母)入户东莞。
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通字[2021]12号)
(三)《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关于重申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技校)学生办理户口若干问题的通知》(广公(治)字〔2004〕265号)
(四)《关于妥善处理有关户口问题的通知》(粤公通〔201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