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经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
1、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
2、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扶持政策。
3、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的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19)8号)规定,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劳动者,需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认定。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对象条件:具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女四十周岁以上、男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
6、失地农民。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8、戒毒康复人员。
9、刑满释放人员。
10、退役士兵。
11、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
12、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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