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城乡居民医保断缴的影响
一、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居民医保的保费一年缴一次,一次保障一年。每年在集中参保缴费期缴纳保费,次年就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人员,设置医保待遇等待期。在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需要参保人自己承担。
具体影响:
(一)不参保缴费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二)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在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有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自2025年起,未连续参保缴费的,除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外,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等待期。
二、影响连续参保年限
潍坊市医保连续参保享受多个激励政策。
如果参保人员中断参保,前期连续参保累积的年限自动清零,再参加居民医保时,年限需要重新计算,也就不能享受激励政策。
具体激励政策:
(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连续缴费满2年(含2年)以上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转为参加职工医保,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从参加职工医保缴费之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二)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连续缴费满3年的,住院报销比例比同一规定标准提高1个百分点。在本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每满5年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1年(折算不满1年的折算到月)
(三)对连续参保人员,连续参保4年后,从第5年起,每多参一年可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