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还款能力上限为50%,即借款人的月所有债务支出不能超过月收入的50%。本须知所指收入,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申报登记的个人计缴工资基数为准。)
4.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半年及以上;
5.须为所购住房的产权人;
6.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资料,且在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计算一年以内提出申请;
7.已支付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
8.同意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