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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公积金贷款对象

24小时热点咨询 24小时热点咨询 发表于2024-11-08 14:21:45

  肇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要求为:

  1、职工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月后,连续正常缴存月份满6个月及以上。

  2、公积金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间隔不超过2个月;因工作单位变动断缴间隔不超过2个月。

  3、异地中心转入本市的职工,在断缴时间不超过2个月的情况下,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4、退役军人将部队住房公积金转入至公积金中心并继续缴存的,在断缴时间不超过2个月的情况下,缴存时间可根据原部队出具的缴存明细合并计算。

  5、申请贷款和发放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的在职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