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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申请条件

24小时热点咨询 24小时热点咨询 发表于2025-05-22 17:13:49

  珠海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申请条件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按规定在创业主体办理就业登记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1)普通高校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复退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返乡创业人员:指户籍地为珠海,离开珠海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珠海所辖乡镇创业的劳动者,以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所载地址为准。

  (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6)港澳青年。

  2.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属于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在登记注册前须办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