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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建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条件+人群)

24小时热点咨询 24小时热点咨询 发表于2025-06-24 16:27:45

  奖扶是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的一项奖励制度。针对农业户口独生子女和两女户父母的一种补贴,对符合规定的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年960元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在确定农村“低保户”时,奖励扶助金不计入其家庭收入;取得奖励扶助金的“五保户”,不影响其原有待遇。

  奖励扶助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为建德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以户改前标准认定);

  2.1973年至2015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儿;

  4.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196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

  下列人员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未婚单亲收养的;

  3.受到刑事处罚尚在服刑期的;

  4.2006年1月1日后由非农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

  5.农业户口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表{可在村(社区)计生服务员或乡镇(街道)公共服务科(办)领取};

  2.申请人结婚证(再婚或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身份证、户口簿;

  3.配偶及子女户口簿或身份证;

  4.申请人市民卡银行帐号;

  5.其他(特殊情况所需资料)。

  办理时间、地点:

  2022年12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送到户口所在村(社区),也可直接去乡镇(街道)办理。

  出现下列情况的对象,在下一次发放奖励扶助金前退出发放范围:

  1.本人死亡的;

  2.本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

  3.农业户籍变更为非农户籍的(户改前);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5.享受特扶待遇的;

  6.户籍迁出本市的。

  咨询方法:

建德市各乡镇(街道)办理咨询电话
新安江街道58309338
洋溪街道64733801
更楼街道64792166
莲花镇64735879
乾潭镇64578927
梅城镇64140979
杨村桥镇64158166
下涯镇64102384
大洋镇64181920
三都镇58301850
寿昌镇64781394
航头镇64134080
大慈岩镇58301959
大同镇64585829
李家镇64591072
钦堂乡58312018